扫描二维码
加我微信

20多年IT从业经历,清华8年

入选2017年《中国人物年鉴》

霸屏全网营销
更多
就业创业政策专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规范高效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努力为广大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扶持,成为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部分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证明材料偏多、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影响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等享受政策的获得感。为进一步精简就业补贴

  • 山西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近日,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加大就业支持力度 积极优化创业环境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铺路搭桥、提供支持。《意见》主要有四大亮点:  一是明确组织开展适应性培训标准。规定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后一个月内,对其统一开展以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为目的的适应性培训。及时

  • 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市科学技术局服务对象法人事项子类型咨询电话0577-88925631监督投诉电话0577-88962055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服务内容办理时间、地点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请到该地址的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办理。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图联系电话: 0577-88925631办理时限网上预约时段 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实施依据常见问题解答其他1.以孵化与培育处于

  • 关于转发开展第一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19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19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第一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19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推荐表》、《第一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19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申报书》,并按要求整理提供佐证材料,于2019年9月7日前,统一将上述《推荐表》、《申报书》纸质版各1份报送科技局成果科(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楼1101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1word、扫描件

  • 2019年南宁市市级众创空间拟备案名单公示

    根据《南宁市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17〕5号)规定,经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查验等流程,拟备案南宁网易联合创新中心等7家众创空间为南宁市级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 系 人:马佳乐 联系电话:5533816联系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0楼11016室附件:2019年南宁市市级众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精神,引导我市众创空间新一轮有序发展,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服务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南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众创空间的发起者和运营者,是南宁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2.众创空间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自主产权或租期不少于3年的场所,场地

  •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

    名称运营主体备注“家居互联”众创空间柳州好顺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科师启迪 K-LabCafé创业咖啡来宾启迪爱地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桂林理工大学众创空间桂林理工兴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百色学院众创空间百色学院贺州学院众创空间广西贺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创客城南宁广告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cn coffee 创业工作室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智汇空间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云创智谷南宁弘信创业工场投资有限公司联讯 U 谷众创空间广西联讯投资有限公司梧州学院众创空间梧州学院北部湾明华创业梦工厂防城港市明华科技企业孵化

  • 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备案、绩效评价流程

    想要申请成华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房租补贴吗?想要获得成华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创新发展的奖励吗?那就要先成功备案区级众创空间或区级孵化器还要参加绩效评价考核哟。备案条件和流程众创空间备案条件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资本不少于30万元。3.实际运营时间原则上满3个月。4.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同时能为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和会议室、接待区、展示区等共享活动场所

  • 双鸭山市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助流程

    一、申报条件申请扶持政策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体及在孵科技型企业是在双鸭山市行政区内注册、并在我市依法纳税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已通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行政部门备案(需报纸质材料)。(三)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四)有专业服务团队,并为入孵企业提供工商、法律、财务、创业培训、技术研发、市场开发、融资对接等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五)孵化器内的在孵科技型企业应不少于5家,众创空间的在孵科技

  • 《南宁市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建设完善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提升全市科技企业培育孵化能力,加快建设一批能力突出、服务设施完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6号)精神,南宁市科技局出台《南宁市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对《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解读:  一、哪些服务机构或平台适用于《实施细则》?  (一)在南宁市辖区内新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

  • 《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努力营造激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桂科高字〔2017〕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对《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南科规﹝2016﹞1号)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了《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

  •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5〕23号),推进南宁高新区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科技产业融合,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南宁高新区的,从事文化创意、设计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企业)。重点支持广告、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及发行、数字信息、新媒体信息服务等文化及文化科技融合的产业领域。第二条租金优惠新入区的企业,自核准认定之日起,其租用的办

  •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海内外留学人员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南宁高新区)创业,加快南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结合南宁高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是指:出国留学获国外硕士以上学位者(含硕士);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并到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一年以上的人员。第三条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可适用本规定。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南宁高新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入驻南宁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称创业园)或经批准入驻高新区其他孵化园

  •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的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与创新,争创名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发[2014]22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南宁高新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第三条 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并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南宁市工业新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产品)不同档次的奖励。其中:1、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企业(驰名商标)奖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南宁高新区的创新发展,制定本政策。第一条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一)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经认定并授牌后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认可实验室一次性补助80万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平台一次性补助20万元;已获

  •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办法(修改版)

    第一条为鼓励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高新区的整体创新能力,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对象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南宁高新区达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经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条奖励额度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第四条申报材料(1)扶持申请表;(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4)企业近三年的知识产权证书(

  • 南宁创客城:创新创业优质平台㊣2016-5-13 南宁日报

    “创客”是时下的一个热词,是指出于兴趣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在南宁高新区,有这样一群热血青年,在南宁创客城里用青春和智慧打拼世界,描绘创业蓝图。2015年10月,南宁创客城正式运营,20多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创业团队在这里开始了圆梦之旅。他们在此碰撞思想,整合资源,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相融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到目前为止,南宁创客城里已有31个创客团队,队伍日渐壮大。为创客提供专业孵化服务“创客”刘通,大学毕业两年的“90后”,与5个志

  • 南宁创业财税政策支持

    http://gxq.nanning.gov.cn/zsyz_170/zsxx/tzhj/t3014651.html 西部大开发及北部湾政策:在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15%的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高新区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即按9%征收企业所得税。 l 用工支持政策: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在高新区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加工贸易企业可降至14%。 l投资扶持政策:《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入驻高新区的企业单个项目一次性设备

共有3页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尾页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5578818324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