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具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运营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合理,有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 3.管理制度完善,实际运营时间原则上在1年以上,孵化绩效良好; 4.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重视,已制定出台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相关政策,并设立种子或孵化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 5.综合性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直接用于在孵企业的场地面积占2/3以上,并具有与孵化主营业务相匹配的公共配套设施,在孵企业数10家以上。